公园挖野菜别把野趣野蛮化

清明前后是踏青出游的好时节,北京各公园陆续迎来大批游客。记者注意到,游客中不乏挖野菜“大军”的身影。早春时节,很多植物还没有露头,耐寒的二月兰成了主要采挖对象。(4月1日《新京报》)

“旋挑野菜拾青梅,又向花边得暂陪。”于山野之间捕鱼、采果、挖野菜,是不少人的童年“野趣”。与其说,部分游客是为了享受野菜之味,不如说贪图采摘之乐。只是,公园不是山野,肆意采摘二月兰,不是一种文明的“野趣”,反而凸显“野蛮”的恶意。

与自然生在山间的无主野菜不同,公园中的植物属于公共资源,且是由不少工人辛勤栽下的。没有任何人有资格,在未经管理方允许的情况下随意采摘破坏。其性质,与去别人家菜地里偷菜,与疯抢路边的落地水果一样恶劣。且问,将自己的乐趣建立在他人的损失之上,这样的野菜吃起来又多少滋味呢?

其实也不难猜想,部分游客于公园中采野菜,源于公共意识的缺失。将公共资源视为“无主财产”,所以采摘过程中,没有多少道德负担。且在破窗效应的影响下,随着采摘人数的增多,道德上的负担也会不断减小,甚至会滋长“打破规则、刺激刺激”的猎奇心态。说到底,就是身子上进了现代公共生活,可心态上却停留在旧生活。

公园中的野菜不是普普通通可有可无的植物,保护他们代表着对公共资源的尊重。今日,放过一两个“采摘客”,所有的人都会轻视公共资源的价值,当这种心态延伸至其他公共财产,破坏只会越来越大,直到拉低社会道德容忍度的下限,所有人都会将恶行当作“乐趣”。野蛮化的野趣,对现代公共生活而言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

诚然,公园一方也推出了一些管理上的措施,例如张贴公告、提出警告等等。不过,也仅仅能遏制少数人的行为,毕竟涉及人员众多,管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。对中水浇花、野菜有毒的宣传,恐怕敌不过少数人的侥幸心理。且在凡伯伦效应的影响下,或者还会引动更多人恶意的采摘。公共资源的管理必须精细且能更贴合大众心态。

除了严格的罚款与惩戒,是否有必要将教育的触角延伸至校园延伸至小区?可以看到,不少采摘野菜的人,年龄都比较偏大。对此,或者可以通过深入家庭的宣传教育,鼓励青少年参与帮助和纠正。毕竟采野菜往往不是自己吃的。经由家庭的劝解,形成良好的家风,辐射改变一些老人的心态,不良的行为可能会慢慢少很多。

文/严奇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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